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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簡章及重要日程公告

  • 網路報名: 

113.10.15(週二)09:00起~113.10.28(週一)18:00止
(最後取得虛擬轉帳帳號時間為113.10.28(週一)15:00止)

  • 報名方式:

一律採網路報名(網路填表並上傳報名相關資料,報名流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說明),恕不受理現場報名。

  • 面試日期:

113.11.21(週四)~113.11.23(週六)詳見各系所學位學程簡章

  • 放榜日期:

113.11.29(週五)

114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重要日程

  • 網路報名:

113.10.15(週二)09:00起~113.10.28(週一)18:00止
(最後取得虛擬轉帳帳號時間為113.10.28(週一)15:00止)

  • 報名方式:

一律採網路報名(網路填表並上傳報名相關資料,報名流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說明),恕不受理現場報名。

  • 面試日期:

113.11.21(週四)~113.11.23(週六)詳見各系所學位學程簡章

  • 放榜日期:

113.11.29(週五)


114學年度EMBA碩士在職專班入學考試重要日程

  • 網路報名:

113.10.15(週二)09:00起~113.10.28(週一)18:00止
(最後取得虛擬轉帳帳號時間為113.10.28(週一)15:00止)

  • 報名方式:

一律採網路報名(網路填表並上傳報名相關資料,報名流程請詳閱招生簡章說明),恕不受理現場報名。

  • 面試日期:

113.11.23(週六)

  • 放榜日期:

113.11.29(週五)

 

114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入學獎勵金條件:
(一)博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:

        1. 申請資格:
          (1) 考取本校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,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台灣
大學、陽明交通大學、成功大學、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
關領域之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,及國防醫學院與中央
研究院、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辦之博士學位學程資格者。
         (2) 通過本校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。
         (3) 本校「醫師科學家」之修業者;醫師科學家資格依「臺北醫
學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         (4)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(含 Equal Contribution) 發
表 SCIE、SSCI、EI 或 A&HCI 論文,且 SCIE 或 SSCI 論文
為 該 研 究 領 域 排 名 前 50% 以 第 二 作 者 發 表 Journal
Impact Factor≧10 之 SCIE 或 SSCI 論文或其他相當於前述
傑出表現者。
       2. 申請期限:符合前目申請資格之一者,申請人限於入學第一學期
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,逾期未申請或逾期申請者視同放棄。
       3. 獎勵金額:每人每學期頒發獎學金新臺幣(下同)伍萬元,核發
給博一、博二生,獎勵二學年,合計貳拾萬元。

(二)碩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:
       1. 申請資格:
         (1) 本校大學畢業生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,且學業成
績總平均為班級畢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。
         (2) 考取本校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,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台灣
大學、陽明交通大學、成功大學、清華大學四所國立大學相關
領域之研究所。
         (3) 考取本校管理學院及人文社會科學院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,
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 QS 或 THE 世界大學排名優
於本校之學校。
         (4) 本校「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」之修業者。
         (5) 本校「醫師科學家」之修業者;醫師科學家資格依「臺北醫學
大學培育醫師科學家修業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         (6) 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(含 Equal Contribution)發表
SCIE、SSCI、EI 或 A&HCI 論文、以第二作者發表 Journal
Impact Factor≧10 之 SCIE 或 SSCI 論文或其他相當於前述
傑出表現者。
         (7) 本校大學畢業生於畢業前五年內曾獲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
畫者。
        2. 申請期限:同第一款第二目,惟以「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
位」之修業做為申請資格者,限於辦理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註
冊入學之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提出申請。
        3. 獎勵金額:每人每學期頒發獎學金伍萬元,核發給碩一、碩二生,
獎勵二學年,合計貳拾萬元。惟符合「學碩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
學位」之修業者,獎勵一學年,合計壹拾萬元。

(三)專任研究助理入學優異獎學金:
        1. 申請資格:考取本校碩、博士班或碩、博士學位學程,且當年度
開學日前三年內擔任本校專任研究助理之服務年資累計達十二
個月者。
        2. 申請期限:同第一款第二目。
        3. 獎勵金額:每人每案頒發獎學金伍萬元,獎勵一次,合計伍萬元;
入學後須為全時研究生始得核發;申請人同時符合本款與第一款
或第三款之申請資格者,僅得擇一申請。